发布者:时间:2016/9/20 15:03:42浏览量:
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天津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850名,其中包括推荐免试生约600名,全国联考工商管理硕士生约120名。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07年招生计划数制定的,2008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08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试类型及报考条件:
我校2008年考试类型包括: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
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为全国统一入学试题,另外一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部分不考数学的专业两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我校提供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根据教育部初试科目调整规定,2008年教育学、心理学和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包含的各专业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包含的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药学一级学科包含的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为我校自命题。另外,2008年“蔬菜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均实行联合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5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大专毕业五年或五年以上者(2003年9月1日以前毕业);研究生毕业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3、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我校2008年接收部分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由推荐学校负责部门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推荐工作一般应在2007年10月中旬完成(具体情况见我校网上通知)。
三、奖学金制度简介:
据教育部的部署,我校决定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生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体系具体如下:
1、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下: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奖学金体系
等级比例奖学金(单位:元/年)备注
培养费生活费总额
二等奖60%10000300*12=360013600培养费、生活费由学校资助
三等奖10%10000010000培养费由学校资助
四等奖30%150001500部分培养费由学校资助
在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进入二等奖学金。
2、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学校设立四个等级的奖学金,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下: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年奖学金体系
等级比例奖学金(单位:元/年)备注
培养费生活费总额
一等奖15%10000400*12=480014800培养费、生活费由学校资助
二等奖45%10000300*12=360013600
三等奖10%1000000培养费由学校资助
四等奖30%150000部分培养费由学校资助
在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由其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主要依据其入学后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年,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要求,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7年10月8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也可选“天津大学”。
(2)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专业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天津大学”。
(3)工商管理硕士全国联考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考生一律在报考点参加考试。
(4)推荐免试生报名点选择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08年3月下旬进行,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招生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由于2008年我校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执行办法将按照教育部2008年招生文件和我校最新文件执行。
七、学制及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除工商管理硕士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外,其他专业均是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1环境设计、513建筑与规划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安排在第三天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8年可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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