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及相关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学习期限调整和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处理决定的通知》(东北财大网院【2009】45号)要求,现将我院截至2016年3月已超学习期限的学生范围及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已超学习期限学生范围
1.200803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003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203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二、公告期
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8日。
三、学籍处理
学籍注销。公告期后学院将统一对以上超期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届时满足201607毕业条件进入毕业办理名单者除外)
四、超期学籍注消处理后续学分等其他处理政策
1.学分:针对已取得的有效学分,学生可按需向学院申请开具单科合格成绩单。
2.有意愿续读者:可申请重新报读。以往入学测试成绩通过者可申请测试成绩认定,免测试;学籍批次按新报读批次和学习中心重新进行注册;原学籍下已取得的有效学分按新学籍教学计划予以相应认定、免修处理。
五、2016年下半年即将超学习期限学生范围预警
1.200809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009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209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六、联系人
1.超期学籍注销:
学生服务中心 李老师 电话:0411-39755681、39704690
2.单科成绩单申请:
教学部 于老师 电话:0411-39755632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