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是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的一次最实际、最全面的综合训练。通过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将学生学习所得与工作相结合,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此,现将做好2017届(春)毕业生的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
(一)参与教育实习对象
我校网络教育2017届(春)师范专业的高起专、专升本毕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且实习的内容必须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
(二)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实习时间为4周。在一周中观摩优秀教师的讲课至少一节;写出2-3课时教案并完成一节课的试讲。教育实习结束后填写《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教育实习鉴定》(附表一)并上交到所在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二、社会实践
(一)参与社会实践对象
我校网络教育2017届(春)非师范专业专升本毕业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二)实践内容与要求
实践时间为4周,实践的内容必须是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关。实践的方式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以联系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也可以进行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等)。实践结束后填写《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鉴定》(附表二)并上交到所在学习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学生自行联系实习(或实践)单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二)《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及《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必须要有实习(或实践)单位、学习中心盖章。
(三)学生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并将相关表格上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四)学习中心、函授站(点)须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学生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成绩录入我院考务管理系统中。同时将《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或《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分专业按照学号顺序排序统一邮寄我院(以邮戳为准),我院将在11月月报中对该项工作进行评定。
(五)《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和《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务必准时完成。
(六)请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按照所属区域将材料寄给相应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姓名 |
服务区域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徐泽容 |
黑、成教 |
023-68254653 |
|
刘 汀 |
闽、粤、琼 |
023-68254653 |
|
罗燕飞 |
奥鹏 |
023-68254653 |
|
祁文峻 |
浙、晋、鄂 |
023-68252077 |
|
刘渝欣 |
渝、陕、黔、甘、湘 |
023-68254653 |
|
黎 劲 |
苏、皖、赣、新 |
023-68254653 |
|
李 莉 |
川、滇、沪 |
023-68254439 |
|
黄 婷 |
桂、鲁、豫、辽、冀 |
023-68254653 |
|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