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5184考试中心时间:2015/10/22 19:41:36浏览量: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1.【重点】简述选举制度的概念及其内容是什么?【2010.07多选、2011.04简答】
答:一、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是指由洗浴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选举的基本原则。(2)选举的机构。(3)选举程序。(4)选举方法等。
2.【记忆】简述选举程序是什么?
答:选举程序以下几点:
(1)建立选举机构。(2)选区划分。(3)选民登记。(4)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5)计票方法。(6)确定当选。
3.【记忆】简述我国选举法规定了投票的四种类别是什么?
答:我国选举法规定了投票的四种类别有以下几点:
(1)可以投赞成票。
(2)可以投反对票。
(3)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4)也可以弃权。
4.简述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答:(1)渊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2)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3)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建国后的第二部选举法。
(4)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第二部选举法,分别于1982、1986、1995、2004年进行了四次修正。
5.简述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有:
(1)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2)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
(3)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4)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列入选民名单。
6.简述哪些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答: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有如下几点: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的。
(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7.简述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的产生是什么?【2009.07多选】
答: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的产生有以下几点:
(1)按选区推荐候选人。(2)确定代表候选人。(3)介绍代表候选人。
8.【重点】简述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是什么?
答: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以下几点:
(1)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3)对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在其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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