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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自考专业招生-中山大学主考
发布者:时间:2014/6/22 15:36:11浏览量:

 法律专科自考专业招生-中山大学主考

专业概述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代号:C030112 ;专业名称:法律(专科段)*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5   005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6   006   00261   3045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7   007   00245   3043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0260   3044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0242   3346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10   010   0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0024   3021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0244   3013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0247   3344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0223   3345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5   231   00031   3030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16   232   0457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报名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70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2门,共12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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